第 12 章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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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晶的幾個姐姐和那個混球弟弟實在是挺煩人的。
他看出來了,王晶在這個家裏是最沒有存在感的一個女兒。大姐二姐三姐和弟弟,誰都愛使喚她幹活,臟活累活都給她幹,這個王晶就跟傻子一樣,一邊幹活一邊給人家數錢,什麽虧都吃,美其名曰,都是自己家人,多幹點少幹點能怎麽的。
於建可沒這個觀念,被人欺負他可不願意。所以明裏暗裏對幾個人表示了不滿。
特別是他們一起占他便宜的時候,他實在是忍無可忍了。
於建因為工作好,賺錢多,能買很多別人家買不起的東西。比如高級的奶粉,餅幹,蜂蜜什麽的,每次於建出差回來都會給兒子買一兜子。
本來是給兒子買的東西,這幾個人也真是不把自己當外人,一來就到處掏東西,拿出來就吃,也不問問他給不給,也不問問到底是給誰買的。
於建特別討厭這個習慣,這叫什麽素質,什麽家教啊!那是他給兒子買的,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好東西,結果讓他們幾個一口氣給吃光了。
王晶看出來他的不滿意,背地裏勸他別生氣。
於建哪能不生氣,當初他就是想找一個當老師有文化的,這下好,他們全家都是老師,結果就幹這種事,他真是太天真了!
更過分的是,他們還趁他不在家的時候到他們家裏來白吃白住,並且不是一個人,是六七口人一起來。
王晶那個傻子心甘情願給人家當小工,讓幹什麽就幹什麽,這幾個人就在他們家白吃白住直到他回來,一推門看見一炕的人,屋裏還飄著一股酒味兒。
於建快要氣死了,這叫什麽家庭,怎麽能這麽欺負人呢?
如果是讓他照顧王晶的父母,那他沒話說,尊重老人,贍養老人是應該的,但是另外幾個跟過來白吃白住有手有腳的是怎麽回事?
於建一氣之下發了脾氣,說他們不走我走。
王晶的三姐聽見了這話,趕緊勸慰,別生氣,我們走我們走!
這樣鬧過一次,他們再也不敢隨便來欺負他了,於建也沒有得理不饒人,該怎麽處還怎麽處,還是照顧老人,還是經常貼補王晶他們家。
於建也沒想到王晶在家裏是這個地位,這麽沒存在感,也沒什麽見識,原本以為當老師的起碼眼界比他寬多了,但是這個王晶是個例外。王晶此生哪裏都沒去過,就在家門口那麽點大的地方轉悠,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她都沒見過。於建給她買衣服買鞋,買好吃的,她特別高興,說這輩子也沒見過這些東西!
於建雖說對這個老師的印象有些顛覆,但王晶可真是個好女人啊!
不管於建說什麽,王晶都一百個同意,百依百順。這倒是挺符合他當初的想象。在家裏的時候於建就是老大,比較有話語權,弟弟妹妹們都聽他的,父母也寵他寵得要命,於建這輩子還沒看過別人眼色,所以王晶這般百依百順他並沒覺得多稀奇,就是覺得滿意,很滿意。
於建的工作要時常出野外,每次大約兩個月左右,說來也奇怪了,於建和王晶的默契程度極高,每次坐火車回來的時候都能與沒事兒來閑逛的王晶偶遇,這真是默契的最高境界。那個時候電話還沒普及,遠距離交流還需要靠寫信,有時候來不及寫信,人就已經回來了。出乎意料的是,他一下火車就看見了王晶帶著寶貝兒子站那兒接他。
王晶是個傳統賢惠的女人,憨憨的,看見他就笑。於建也笑。
這個三口之家太完美了,這是於建最大的幸福。
其實於建沒結婚的時候是個痞子,成天跟那些不著調的人在一起,打架鬥毆沒有沒幹過的,朋友也都是狐朋狗友。但是自從結婚之後,於建就再也沒參與過那些事了,他怕死,怕死了之後沒人照顧孩子。打架不要命的於建好像一夜之間就變了,現在沒有任何事任何人能比他的家庭還要重要。
於建安安穩穩地過自己的小日子,過去的狐朋狗友來找他,說要他去幫忙教訓一個人,於建當即就找了個接口拒絕了,幸好他躲得快,那朋友後來就進了局子,蹲了好幾年也沒出來。
於建慶幸自己做了明智的選擇。
日子過得很快,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,孩子的成長速度實在是太驚人了。
短短幾年的工夫,於建的工作單位就被各地崛起的分公司給頂得沒活幹了,過往令人羨慕的工資水平直線下降。出野外的工作也越來越少,正逢於建此時得了腸炎 ,整個人都有點虛弱,瘦了好幾圈,瘦到他自己都怕了。
王晶看他這個樣子,就讓他在家裏休息,不要再出去幹活了。於建正有此意,於是就在家裏休息起來,這一休就是一輩子。
人都是越待越懶的。於建自從在家裏什麽事都沒有之後,就慢慢變了。過往那個隨性的人現在變得越來越謹小慎微,甚至有點不太正常。
天天在家裏待著,天天可以使喚王晶給他做飯洗衣帶孩子,他什麽都不用做,只需要張嘴下命令就可以了,久而久之,他習慣了這種模式,病好了之後也不想再出去了。王晶也同意他繼續在家裏待著。
沒事的時候,於建也能在家裏帶孩子,做飯洗衣服,挑水,但賺錢的事就全部交給王晶了。
但王晶那點微弱的工資養活不起一家三口,三口人的生活水平斷崖式的下降,什麽都要省,什麽都要算,這是以前不曾過過的日子,即使這樣,王晶對他也沒有任何怨言,三口人還是過得和樂融融。
後來孩子長大了,上學了,花銷越來越大,王晶和於建都勒緊了褲腰帶,四處欠錢供孩子上學。
這個時候家裏的經濟條件已經相當差了,當初於建瞧不起的王家親戚現在各個都比他有錢,他成了最窮的那個,人一窮,志就容易短。於建開始和王晶一起撿剩,撿別人剩下的衣服,鞋。
他們家都窮成這個樣兒了,王晶還跟於建申請要月月給他弟弟一點錢,怕他不能生活。
太可笑了,他弟弟都結婚,有孩子了,有手有腳有工作,不比他強啊,這還啃姐姐的老呢。於建不願意,但是王晶堅持,說地可憐巴巴,說什麽她只有這麽一個弟弟,不管他誰管他,於建一看王晶掉眼淚心就軟了,算了算了,願意給就給吧。
但那個弟弟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,心安理得地吸著姐姐的血,真不是個東西。
王晶所在的鄉村中學,原校長是王晶的爸爸,下一任院長是王晶三姐,前前後後這也不短的時間,按理說,王晶在學校裏應該可以橫著走了,但是剛好相反,王晶還不如那些普通老師待遇好,人家會溜須拍馬什麽好機會都能占上,王晶這個傻子,腦袋裏沒那根筋,就知道給人家當小工,給點工資就樂開花了。
後來王晶的三姐也卸任了,校長換了個不認識的人,再也不是他們家親戚了,想想也知道,更沒什麽機會再往上走了。她這個三姐啊,真是一點都沒有為妹妹考慮過,起碼在卸任之前拉自己的妹妹一把,可是她什麽都沒做。
每逢於建提起這個事兒,王晶都一臉不願意,一臉委屈,說:“我姐對我就夠好了,我有什麽資格做官,就我這個能耐,給我官我都不知道怎麽做,有個工資就行了唄,別太貪心!”
於建還是那句話,“你就是個傻子!”
王晶的三姐退休之後就搬家到省城居住了,看來在任的時候是沒少撈啊!
其實於建才是省城本地人,他出生於省城管轄的一個小鎮,當年他是為了配合王晶的工作才搬家到這個小農村的,一住就住了半輩子。爹媽只好交給妹妹贍養。
兒子上大學之後,於建開始考慮回家鄉了,畢竟家鄉在省會,怎麽也比這個鳥不拉屎的小鄉村強多了,他不想讓兒子的未來窩在這個小地方。
於建雖說沒什麽文化,但腦袋裏還是裝了不少事的。
於建跟王晶提出搬家回家鄉,並且要買房。
跟他想的一樣,王晶瞪大了小眼睛,說:“買房子?拿什麽買啊,咱們倆哪有錢啊?一分錢也沒有啊!”
“沒有就借!再不買就晚了!”
王晶迷茫地看著他點點頭,“那行,我跟我姐她們借!”
於建這邊就打算跟弟弟妹妹們借了,畢竟他這麽多年不跟人社交,已經一個朋友都沒有了。
房子看差不多就買了,面積不小,於建很滿意,終於回家了。雖然欠了一屁股債,但是總會有還上的那天的。
事情到了這個階段,於建仍然沒有想過要出去找工作的事,反正王晶還有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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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看出來了,王晶在這個家裏是最沒有存在感的一個女兒。大姐二姐三姐和弟弟,誰都愛使喚她幹活,臟活累活都給她幹,這個王晶就跟傻子一樣,一邊幹活一邊給人家數錢,什麽虧都吃,美其名曰,都是自己家人,多幹點少幹點能怎麽的。
於建可沒這個觀念,被人欺負他可不願意。所以明裏暗裏對幾個人表示了不滿。
特別是他們一起占他便宜的時候,他實在是忍無可忍了。
於建因為工作好,賺錢多,能買很多別人家買不起的東西。比如高級的奶粉,餅幹,蜂蜜什麽的,每次於建出差回來都會給兒子買一兜子。
本來是給兒子買的東西,這幾個人也真是不把自己當外人,一來就到處掏東西,拿出來就吃,也不問問他給不給,也不問問到底是給誰買的。
於建特別討厭這個習慣,這叫什麽素質,什麽家教啊!那是他給兒子買的,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好東西,結果讓他們幾個一口氣給吃光了。
王晶看出來他的不滿意,背地裏勸他別生氣。
於建哪能不生氣,當初他就是想找一個當老師有文化的,這下好,他們全家都是老師,結果就幹這種事,他真是太天真了!
更過分的是,他們還趁他不在家的時候到他們家裏來白吃白住,並且不是一個人,是六七口人一起來。
王晶那個傻子心甘情願給人家當小工,讓幹什麽就幹什麽,這幾個人就在他們家白吃白住直到他回來,一推門看見一炕的人,屋裏還飄著一股酒味兒。
於建快要氣死了,這叫什麽家庭,怎麽能這麽欺負人呢?
如果是讓他照顧王晶的父母,那他沒話說,尊重老人,贍養老人是應該的,但是另外幾個跟過來白吃白住有手有腳的是怎麽回事?
於建一氣之下發了脾氣,說他們不走我走。
王晶的三姐聽見了這話,趕緊勸慰,別生氣,我們走我們走!
這樣鬧過一次,他們再也不敢隨便來欺負他了,於建也沒有得理不饒人,該怎麽處還怎麽處,還是照顧老人,還是經常貼補王晶他們家。
於建也沒想到王晶在家裏是這個地位,這麽沒存在感,也沒什麽見識,原本以為當老師的起碼眼界比他寬多了,但是這個王晶是個例外。王晶此生哪裏都沒去過,就在家門口那麽點大的地方轉悠,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她都沒見過。於建給她買衣服買鞋,買好吃的,她特別高興,說這輩子也沒見過這些東西!
於建雖說對這個老師的印象有些顛覆,但王晶可真是個好女人啊!
不管於建說什麽,王晶都一百個同意,百依百順。這倒是挺符合他當初的想象。在家裏的時候於建就是老大,比較有話語權,弟弟妹妹們都聽他的,父母也寵他寵得要命,於建這輩子還沒看過別人眼色,所以王晶這般百依百順他並沒覺得多稀奇,就是覺得滿意,很滿意。
於建的工作要時常出野外,每次大約兩個月左右,說來也奇怪了,於建和王晶的默契程度極高,每次坐火車回來的時候都能與沒事兒來閑逛的王晶偶遇,這真是默契的最高境界。那個時候電話還沒普及,遠距離交流還需要靠寫信,有時候來不及寫信,人就已經回來了。出乎意料的是,他一下火車就看見了王晶帶著寶貝兒子站那兒接他。
王晶是個傳統賢惠的女人,憨憨的,看見他就笑。於建也笑。
這個三口之家太完美了,這是於建最大的幸福。
其實於建沒結婚的時候是個痞子,成天跟那些不著調的人在一起,打架鬥毆沒有沒幹過的,朋友也都是狐朋狗友。但是自從結婚之後,於建就再也沒參與過那些事了,他怕死,怕死了之後沒人照顧孩子。打架不要命的於建好像一夜之間就變了,現在沒有任何事任何人能比他的家庭還要重要。
於建安安穩穩地過自己的小日子,過去的狐朋狗友來找他,說要他去幫忙教訓一個人,於建當即就找了個接口拒絕了,幸好他躲得快,那朋友後來就進了局子,蹲了好幾年也沒出來。
於建慶幸自己做了明智的選擇。
日子過得很快,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,孩子的成長速度實在是太驚人了。
短短幾年的工夫,於建的工作單位就被各地崛起的分公司給頂得沒活幹了,過往令人羨慕的工資水平直線下降。出野外的工作也越來越少,正逢於建此時得了腸炎 ,整個人都有點虛弱,瘦了好幾圈,瘦到他自己都怕了。
王晶看他這個樣子,就讓他在家裏休息,不要再出去幹活了。於建正有此意,於是就在家裏休息起來,這一休就是一輩子。
人都是越待越懶的。於建自從在家裏什麽事都沒有之後,就慢慢變了。過往那個隨性的人現在變得越來越謹小慎微,甚至有點不太正常。
天天在家裏待著,天天可以使喚王晶給他做飯洗衣帶孩子,他什麽都不用做,只需要張嘴下命令就可以了,久而久之,他習慣了這種模式,病好了之後也不想再出去了。王晶也同意他繼續在家裏待著。
沒事的時候,於建也能在家裏帶孩子,做飯洗衣服,挑水,但賺錢的事就全部交給王晶了。
但王晶那點微弱的工資養活不起一家三口,三口人的生活水平斷崖式的下降,什麽都要省,什麽都要算,這是以前不曾過過的日子,即使這樣,王晶對他也沒有任何怨言,三口人還是過得和樂融融。
後來孩子長大了,上學了,花銷越來越大,王晶和於建都勒緊了褲腰帶,四處欠錢供孩子上學。
這個時候家裏的經濟條件已經相當差了,當初於建瞧不起的王家親戚現在各個都比他有錢,他成了最窮的那個,人一窮,志就容易短。於建開始和王晶一起撿剩,撿別人剩下的衣服,鞋。
他們家都窮成這個樣兒了,王晶還跟於建申請要月月給他弟弟一點錢,怕他不能生活。
太可笑了,他弟弟都結婚,有孩子了,有手有腳有工作,不比他強啊,這還啃姐姐的老呢。於建不願意,但是王晶堅持,說地可憐巴巴,說什麽她只有這麽一個弟弟,不管他誰管他,於建一看王晶掉眼淚心就軟了,算了算了,願意給就給吧。
但那個弟弟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,心安理得地吸著姐姐的血,真不是個東西。
王晶所在的鄉村中學,原校長是王晶的爸爸,下一任院長是王晶三姐,前前後後這也不短的時間,按理說,王晶在學校裏應該可以橫著走了,但是剛好相反,王晶還不如那些普通老師待遇好,人家會溜須拍馬什麽好機會都能占上,王晶這個傻子,腦袋裏沒那根筋,就知道給人家當小工,給點工資就樂開花了。
後來王晶的三姐也卸任了,校長換了個不認識的人,再也不是他們家親戚了,想想也知道,更沒什麽機會再往上走了。她這個三姐啊,真是一點都沒有為妹妹考慮過,起碼在卸任之前拉自己的妹妹一把,可是她什麽都沒做。
每逢於建提起這個事兒,王晶都一臉不願意,一臉委屈,說:“我姐對我就夠好了,我有什麽資格做官,就我這個能耐,給我官我都不知道怎麽做,有個工資就行了唄,別太貪心!”
於建還是那句話,“你就是個傻子!”
王晶的三姐退休之後就搬家到省城居住了,看來在任的時候是沒少撈啊!
其實於建才是省城本地人,他出生於省城管轄的一個小鎮,當年他是為了配合王晶的工作才搬家到這個小農村的,一住就住了半輩子。爹媽只好交給妹妹贍養。
兒子上大學之後,於建開始考慮回家鄉了,畢竟家鄉在省會,怎麽也比這個鳥不拉屎的小鄉村強多了,他不想讓兒子的未來窩在這個小地方。
於建雖說沒什麽文化,但腦袋裏還是裝了不少事的。
於建跟王晶提出搬家回家鄉,並且要買房。
跟他想的一樣,王晶瞪大了小眼睛,說:“買房子?拿什麽買啊,咱們倆哪有錢啊?一分錢也沒有啊!”
“沒有就借!再不買就晚了!”
王晶迷茫地看著他點點頭,“那行,我跟我姐她們借!”
於建這邊就打算跟弟弟妹妹們借了,畢竟他這麽多年不跟人社交,已經一個朋友都沒有了。
房子看差不多就買了,面積不小,於建很滿意,終於回家了。雖然欠了一屁股債,但是總會有還上的那天的。
事情到了這個階段,於建仍然沒有想過要出去找工作的事,反正王晶還有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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